问题 | 如何申请个人破产的条件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下的中国大陆地区,参与了仅有的企业破產法制度的实施,然而,目前并未从法律层面建立起对个人破产的保护机制。
相比之下,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已建立了完善的个人破产保护系统。 其相关规定细化如下: 在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人类所有的收入均需交由受托人进行妥善保管和管理。 在此期间,破产者不得再进行房产购置、拥有私人汽车或华丽家具,以及自行承担高额的海外旅游费用等。 此外,所述破产者每月的衣物购买、发型定期维护等支出不应超出八百港元,而日常餐食上的开销也以三千港元为限。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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