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听证会流程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破产清算听证会流程为由申请人陈述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债务人有关人员针对破产申请发表意见;申请人、债务人发表最后意见。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陈述、举证和辩论结束后,合议庭可依职权调查听取其他利害关系人、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若是合议庭认为必要,也可以接受或是要求他们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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