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破产清算程序从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日起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因法定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或者债权人认为解散事由出现,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调查后进行破产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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