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程序之六清理公司债权债务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民法典》和《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
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 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 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 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9条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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