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明知股东是代持股东可以起诉让其承担责任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公司债权人主张注册到公司注册管理机构处的股东未履行他们应尽的出资义务,并据此向法庭提出申述,要求这些股东就公司无法偿还的债务中未能足额支付的部分,在他们尚未投入的资本和利息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然而,当这些股东以自己仅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并非实际出资人为理由进行辩护时,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