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地施工前需要具备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之前,必须先行达到可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各项:
首先,务必已完成建筑工程用地的正式审批手续; 其次,如需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必须已顺利取得相关证件; 再次,对于需要进行拆迁的工程,必须确保其拆迁进度与施工需求相匹配; 第四,已经为项目选定了合适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五,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安排、施工图以及技术资料必须达到要求; 最后,必须制定并落实有效的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实施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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