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驻地性质不同,母公司所设立之分部分享独立法人资格,因而得以独享有自身标识及内部规定与执行机构。
在此种模式下,分部分对外应坚持自行名义从事各项事务,并且对其经营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风险负有完全独立之责任。 相较之下,分公司由于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因此无法单独命名,它通常会采用在总公司名称后添加“分公司”的方式来对外展示其身份。 此外,分公司的经营无须注册资本作为运营基础,仅仅是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分支业务分部而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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