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能独立应诉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公司在特定环境及条件之下是有权单独应诉的。
尽管分公司具备一定量的经营决策自主性以及相应的诉讼当事人身份认定,然而其所肩负之责任大抵上仍需由总公司担负。 当分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引发的法律纷争若满足了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条件时,该分公司便有权利以自身名义投身于诉讼之中。 然而,基于分公司并未获得独立的法人资格这一客观事实,其在民事责任方面往往需要由总公司来承担。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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