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私募基金备案条件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顺利完成私募基金的全部筹集程序之后,私募基金的管理方应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规范要求,履行基金备案手续,并上报下列重要基础资料与数据:
首先,需详细说明该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以及根据其主要投资方向标示出的基金类别;其次,需提交完整的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合伙人协议;在筹资过程中如已向投资人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则必须同时上报这份文件;以公司、合伙等组织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还需要递交公司注册登记证及其正本和副本的复印件;再次,若采用委托管理模式,则需附上委托管理协议;如私募基金选择由托管机构进行基金财产托管,亦须附上托管协议; 最后,基金业协会可能会额外要求上传其它有关信息。 在以上所有资料准确完备且递交至基金业协会以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后者将会通过官方网站公布私募基金的所有名单及其基本详情,以此正式完成私募基金的备案流程。
法律依据: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条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