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为几年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注意,依照我方现行法律法规,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期限为永续而非永久。
具体而言,二十年乃发明专利权之转让保护期;实用新型专利权与此类似,有效期仅为十年;而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则为十五年。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转让保护期自原专利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计,依次递增。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利权将自动停止运转(暂定),即: 1.未按律例皆缴相应年度应缴纳的年费费用; 2.专利所有人通过书面声明的方式主动宣布放弃其所拥有的专利权;当专利权在法定有效期结束前终止的时候,应由国务院所属的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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