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终止如何恢复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
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如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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