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经营空烟管65万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等物品,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其中,空烟管通常被包含在烟草专卖品的范畴之内。 当非法经营空烟管的数量达到65万时,这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通常会对犯罪者处以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同时,还会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或者直接没收其财产。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具体的量刑并不仅仅取决于非法经营的数量这一个因素。 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诸多因素,比如犯罪的具体情节。 例如,非法经营的方式、手段是否恶劣,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危害程度等。 另外,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 如果犯罪者能够主动自首,或者在案件中有立功表现,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可能会在量刑时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的量刑会非常谨慎,会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仔细的裁量,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案情回顾: 小朱非法经营空烟管,数量达到65万,按规定属情节特别严重情形。但小朱辩称自己不知空烟管属烟草专卖品范畴,且称经营中未采用恶劣手段。此外,小朱还称自己有自首情节,要求从轻处罚,此案量刑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虽辩称不知空烟管属烟草专卖品范畴,但法律规定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等物品违法,此理由不影响对其非法经营行为的认定。 2、即便小朱称经营手段不恶劣,但非法经营数量巨大,已达情节特别严重标准,依法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等。 3、若小朱自首情节属实,根据法律规定,在量刑时可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具体裁量还需综合全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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