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交司机肇事致人死亡判几年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公交车驾驶员在事故中导致他人死亡后的量刑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形加以审慎评估和判定。
假如该驾驶员涉嫌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规制度,进而引发了重大的交通事故,导致一位或多位人员不幸身亡,而且被认定为主责或全责方的话,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然而,若该驾驶员在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逃避责任、逃离现场,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其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而如果因为他的逃逸行为导致受害者最终死亡,那么其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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