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找不到能否按拒执罪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被执行人难以寻觅,那么不可径直依照拒执罪来予以执行。
拒执罪的判定标准在于被执行人具备执行能力,却故意拒不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等相关行为。 仅仅因为找不到被执行人,绝对不能就此认定其构成拒执罪。 然而,倘若存在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被执行人蓄意隐藏自身财产,或者将财产进行转移,以此来逃避执行义务,并且在法院采取了公告等一系列措施之后,依然坚决不履行自身所应承担的义务,在这种特定的情形之下,就极有可能构成拒执罪。 必须要特别留意的是,判断是否构成拒执罪,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进行。 绝不能仅仅凭借找不到被执行人这一单一的事实情况,就轻易地作出构成拒执罪的认定。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且严谨的判断与妥善的处理,以确保司法的公正与公平。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起民事案件的胜诉方,法院判决小李需向小朱支付一笔款项。执行阶段时,小朱发现小李难以寻觅,便要求法院以拒执罪执行小李。小胡法官表示不能仅凭找不到小李就定拒执罪。后小朱发现小李有转移财产嫌疑,再次要求定小李拒执罪,小丽法官认为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 案情分析: 1、找不到被执行人不能直接认定为拒执罪,因为拒执罪判定标准是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故意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 2、存在转移财产嫌疑且经公告后仍拒不履行义务时才可能构成拒执罪,判定需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综合考虑,以确保司法公正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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