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定性主要依据什么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的定性主要从以下这些方面来判定。
在主观方面,那就是故意。 行为人心里就是存着故意,他们是出于那种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之类的不良动机,常常没事找事,或者借着点儿小由头就生出是非来。 要是因为是正当防卫,或者是合法的民事纠纷等合理的原因而去实施行为,那可不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而在客观方面,行为表现多样。 像随意殴打他人,要是情节特别恶劣的那种情况; 还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 对于“情节恶劣”“情节严重”这些的判断,得综合考虑好多因素,比如行为的手段,是很暴力的手段还是比较温和的; 次数,多次实施肯定比单次更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对象,针对特定的人群还是不特定的人群; 危害后果,对社会秩序、他人人身安全等造成的实际损害大小等等。 这些因素综合起来,才能准确地对寻衅滋事行为进行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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