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条件才算是寻衅滋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是一种违法行为,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要有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 这里的“随意”意味着不是出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合法事由,而是无故地对他人进行殴打,可能是为了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 比如在街头巷尾,毫无缘由地就对过往行人动手,给他人的身体和心理都带来伤害。 其次,存在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行为。 追逐他人可能会让对方感到恐惧和不安,拦截则可能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而辱骂更是对他人人格的侮辱。 例如,在公共场合一直跟着某个人跑,大声辱骂对方,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秩序。 再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强拿硬要就是强行索要他人的财物,不给就采取暴力或威胁手段; 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则是毫无顾忌地破坏他人或公共的财物,如故意砸坏他人的车辆、肆意涂鸦公共设施等。 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并且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才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从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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