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如何认定明知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定洗钱罪中的“明知”这一要素时,它涵盖了确切知道与应当知道这两种情形。
确切知道意味着存在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清楚知晓所涉资金的来源乃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而应当知道,则是要依据一般人的认知能力以及当时所处的客观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从客观行为方面来推断主观上的“明知”,像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出现明显偏离,却无法给出合理的商业目的来解释; 或者在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的过程中,故意规避监管措施等这些情况。 倘若行为人有意对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隐瞒和掩饰,且其行为符合洗钱罪的客观行为特征,即便他辩称自己不知情,司法机关也极有可能认定其具有“明知”。 但需要强调的是,最终对于“明知”的认定,必须综合考量全案的各种证据,并严格遵循证据规则来作出准确的判定,以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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