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寻衅滋事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聚众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在主体方面,通常是一般主体,也就是说,只要年满16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构成此罪的可能。 无论这个人是从事何种职业、处于何种社会地位,只要满足这一年龄和能力条件,就可能涉及到聚众寻衅滋事罪。 从主观方面来看,本罪必须是由故意所构成。 这意味着犯罪者明知自己的行为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却仍然积极实施这些行为,以达到满足自己某种不良心理或目的的效果。 在客体方面,该罪侵犯的是公共秩序,这里的公共秩序涵盖了公共场所的秩序以及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应当共同遵守的准则。 无论是在热闹的商业街、安静的公园,还是在人们日常活动的其他场所,只要破坏了这些公共秩序,就可能触犯此罪。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一系列无理取闹的行为。 比如,无缘无故地生事,在人群中起哄捣乱,毫无道理地闹事,随意殴打无辜的人,肆意挑衅他人,横行霸道,对公共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像随意殴打他人,不管对方是否招惹自己,就动手打人;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让他人感到恐惧和不安;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随意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引发混乱等行为。 并且,这些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才构成聚众寻衅滋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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