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参与网赌如何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参与网络赌博行为,有可能被视为赌博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对于赌博罪的界定和判断,主要基于如下几大要素: 首先,在于是否存在以营利为直接目的地进行赌博,或者是将赌博占为生活习惯甚至以此谋生的情况; 其次,在赌博方式上,是否属于聚众赌博,亦或是以参与赌博为职业生涯的赌徒; 最后,参与者的规模和赌注的大小也是衡量赌博罪成立与否的关键因素。 其中,聚众赌博之情况主要表现在组织参与者多于三人的大型赌局,且抽头渔利或赌资额度累计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参赌人数多达二十人及以上等情况下; 而以赌博为生计者,大多指将赌博作为其收入的主要来源,或者长期沉迷于此的赌博爱好者。 需注意的是,若仅是临时性地参与网络赌博,一般不会被判定为犯罪行为,但基于此类行为引发的财务问题,如欠债,最终并不能得到法律制度的保护。 因此,针对网络赌博这一现象,我们应该保持高度警惕,尽可能远离这一危险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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