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5周岁致人轻伤会不会有案底记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年仅15周岁的人士致他人轻度损伤的情况,通常不会涉及到前科记录。
这是由于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未成年人在未达到法定年龄16周岁之前,对于造成他人轻度损伤的故意伤害行为并不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他们可能会被要求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严格管教; 在特定情况下,还需依法接受专门的矫治教育。 然而,若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则可能面临相应的治安处罚,但此类处罚记录并非刑事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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