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挪用资金是否是犯罪记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断某个合伙人是否构成犯罪纪录,需考虑他/她是否实施了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
若该合伙人涉嫌挪用大量资金且持续超过三个月仍未能归还,又或是尽管没有超过三个月,然而却因挪用金额庞大而谋求个人利益的活动,抑或从事非法活动,那么便可被认定为犯下挪用资金罪行,从而留下犯罪纪录。 反之,若未达到上述标准,则可能无法构成犯罪,进而也不会产生犯罪纪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