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起诉还需要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普遍而言,若最终决定对特定案件不予起诉,往往不会再执行拘留。
所谓“不予起诉”乃是指检察机构在详尽的审查和评估之后,判定犯罪嫌疑人之所为未达犯罪标准、犯罪情节轻微且无需施以刑罚,亦或是证据不足以支撑其定罪等等原因,从而决定不上报此案至法院进行审理。 在此种情况下,继续对相关当事人实施拘留此类强制性措施已无太大必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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