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主动退回钱财能否轻判缓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后主动设法反省并归还赃款,这无疑属于可以作为减轻其刑罚的一个重要情节予以看待。
然而,是否能够依法判决其采取缓期执行措施,则需要对诸多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和权衡。 主动退还赃款的行为,充分体现出行为人对于自身所犯罪行的深刻忏悔与诚挚悔过之情,因此在量刑过程中,这一点将被视为一项重要的参考因素,从而给予适当的从轻处理。 然而,在决定是否适用缓期执行的问题上,我们还必须要考虑到犯罪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等等多方面的因素。 如果行为人所实施的敲诈勒索行为并不十分严重,且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再次犯罪的可能性也较低的话,那么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确实存在着对其判处缓期执行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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