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犯罪只交代自己属于自首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共同犯罪的罪嫌仅对自身涉嫌的犯罪活动进行坦白交代,亦会被视作自首行为。
然而,如果该罪嫌在供诉中并未详细或全面地揭示其罪过,或者试图逃避重大责任,则有可能难以被视为实质意义上的自首。 反观若罪嫌能主动、完全而真实地承认其所涉罪行,且愿意接受相应之法律制裁,此外,其供诉的内容又能对案件的调查与追索,以及对其他共犯的逮捕提供有效帮助,那么这样的情形便可被认定为自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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