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博罪监外执行有什么条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定性为犯罪行为且需要对其进行司法处置时,被判决禁锢于外部环境中的情况必须满足一定的特定标准。
举例来说,即便存在着严重程度足以破坏外部环境稳定与健康的疾病需要我们进行特殊照顾并给予相应治疗的情况,这也未必能够得到上述处理安排。 而对于那些已经导致自我伤害或自毁行为的罪犯而言,更加无法获得这种临时性的外在禁锢措施。 然而,如果罪犯在身体上或精神状态上不能自理日常生活,并且实施此类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的危害,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被允许暂时性地接受外部环境的监管。 此外,对于那些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罪犯,以及那些需要照顾自己尚未独立生活能力的婴儿的罪犯,同样可以考虑采取类似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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