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还可以翻供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刑事案件的审讯过程中,当案件已到达检察院审理环节,犯罪嫌疑人享有推翻原先供述的权益。
然则,推翻原有供述必须具备充分合理的理由及充分的证据来加以支撑,否则将视作没有坦诚地交代问题,这对于犯罪嫌疑人本身而言无疑是极为不利的。 若犯罪嫌疑人所提出的翻供内容属实并有充足的证据予以证实,检察机关极有可能考虑接纳其新的陈述。 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仅仅是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而随意进行翻供,那么这种行为不仅难以得到认可,反而可能会导致其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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