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访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非法访问和寻衅滋事行为的刑事立案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公共场合或出入境口岸等公众聚集场所实施多次追逐、围堵、谩骂、威胁他人的行为,且对社会产生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是在作案过程中持有武器或者使用其他危险物品来追赶、阻拦、辱骂、恐吓他人,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三是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同时,尤其针对具有精神疾病、残疾、流浪乞讨、老年人、孕妇以及未成年人群体,并对整个社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四是引发已经超出常人承受范围的恐惧心理,使他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杀,并带来严重的后果和损失; 五是针对特定个体或群体,其行为已经严重干扰到他人的正常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秩序。 值得一提的是,非法访问行为本身并不能直接判定为寻衅滋事犯罪行为,仅当其行为符合上述情形中的一个或多个因素之后,才有可能进入司法程序进行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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