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与代理的区别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辩护与代理这两种概念之间存在着显著性的区别。
辩护,实际上就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辩护人针对控诉一方所提出的指控进行的有力申辩和反驳。 而辩护人的主要构成人员包括律师等专业人士,他们的职责在于依据事实和法律,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无罪、罪行较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辩护服务。 至于代理,它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与到诉讼活动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辩护的方式与辩护人的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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