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考验发现还有盗窃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缓刑考察期限内若发现被告人还存在其他盗窃违法行为,应按照其施行的详细犯罪情节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条文来判定案件的最终处罚方式。
通常情况下,假如新的盗窃行为依法应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缓刑将被取消,并对新申报的被告罪行做出明确且独立的裁决,此后,再将先前认定的罪行与新确认的罪行所应判处的刑罚,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作为判断被告人应承受何种刑罚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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