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吸收资金定什么罪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吸纳资金很有可能被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表现形式。
该种犯罪主要以违背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诱导或变相诱使公众存款为特征,有损于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大体上讲,若涉及到自然人进行违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且吸收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又或者受害个体达到30人及以上; 而对于企事业单位而言,其非法吸收或变相吸引公众存款的累计金额如能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亦或是受害群体多达150人及其以上时,则有极大的可能被确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