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刑事谅解书可以不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即便取得了刑事谅解书,这并不代表必然就无法立案调查。
在众多的刑事案件中,刑事谅解书或许可视为从轻处罚的重要考量因素,可是并不能直接决定是否立案的最终结论。 具体而言,司法机关立案与否主要是根据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真实存在以及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为准绳。 如果被指控的犯罪构成重大罪行或具备较大的社会危险性,尽管已获得谅解书,但是仍然有立案进行刑事调查的可能性。 然而,若犯罪情节极为轻微并且对受害人和公共利益造成威胁较小,综合考虑到已有谅解书等各种情形下,或许不立案为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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