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袭警罪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该罪名的实施主体:此犯罪的主体属于普遍适用范围内的民众。
其次,对受害者的侵害程度乃集中于公安机关警察正常的公务活动领域。 进一步剖析,该罪过的主观形态易于理解为故意之举,例如,明知对方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身份,却依然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威胁,从而导致其无法继续执行职务。 最后,从客观角度来看,该罪行的具体表现形式为行为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来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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