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侦查要点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及职务侵占罪的相关案件时,通常会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深入调查,其中包括对有关人士展开详尽的问讯、明确告知涉案人员需要接受审问以及现场收集各项证据等环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刑法》,若在细致审查后,发现该案确实存在相当程度的犯罪线索和事实,但却并非归属于已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权限范围之内的情况下,应当立即上报至县级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获得其批准之后,制作出正式的移送案件通知书,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此案移交给具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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