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三种行为不算袭警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在依照法律程序履行职务期间的警察,可能会出现对其进行拉拽、推搡、抓挠、击打、拥抱以及紧贴等行动,这些行动虽然未涉及到警察身体的关键部位,但却是对警察人身权利和尊严的侵犯;
2.对警察进行恶意诋毁、谩骂等侮辱性行为,这不仅是对警察个人的伤害,更是对整个执法机构形象的损害; 3.采取围攻、阻挡、喧哗等方式,形成群体效应,试图干扰正常的执法活动,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2、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3、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4、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5、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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