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开设赌场罪的人提供资金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涉及开设赌场犯罪行为中给予资金支持者的确立,应视为共同犯罪者进行处理,具体刑期则需依照案情中其所发挥作用的程度及情节的恶劣程度来予以判定。
若当事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仅扮演次要或附属角色,有可能将其视为共犯中的从犯,在量刑时则可能会根据情节的轻重量化予以从轻、减轻甚至豁免处罚; 然而,若其所发挥的作用极其重要,那么他/她也可能与主犯面临相似的刑事指控和惩罚。 在此情形下,通常认为对开设赌场提供资金的行为是一种极为严重的违法行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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