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坏公共财物是什么违法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破坏公共财产的行为,其恶劣程度可能介于违背社会公德和违反法律之间。
通常而言,若有人故意破坏公共财产,那么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此种行为将面临相应的拘留与罚款等治安责任。 然而,如果破坏者蓄意对公共财务实施严重破坏,其中涉及的金额较大时,依照我国《刑法》相关条文,即可以认定为恶意毁损财产罪。 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告人不仅应依法接受刑事制裁,同时亦得视实际情况向受害方支付民事赔偿费用。 并且,法律明文规定民事赔偿必须优于其他形式的责任承担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条例》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第二十五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的; (二)刻字业承制公章违反管理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四)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的; (五)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六)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七)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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