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直诉到检察院不捕的情况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帮信罪名直达检察机关未被逮捕的案情可能包含以下几种:第一种情况,涉案犯罪分子系初次触碰法律红线或偶然误入歧途的,其行为对社会治安产生的影响比较微弱且暂时未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公诉机关有理由认为其所实施的行为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
第二种情况,涉案犯罪行为早已超过了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相关规定; 第三种情况,根据国家特赦令的相关规定,该犯罪分子已经获得了免于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第四种情况,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该犯罪行为属于需要当事人自行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件类型,但由于原告方并未就此提出相应的控告或者撤销控告,故不再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种情况,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涉案犯罪嫌疑人事先并无任何犯罪事实可供指证; 第六种情况,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所明文规定,该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不应该受到刑事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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