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追诉期从何时开始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刑事追究时效起点问题,需依据不同场景进行区分处理。
通常情况下,追究时效自犯罪行为发生当日起开始计算; 若犯罪行为具有持续或者连贯性质,则应自犯罪行为完结之日始计算。 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对于各个共犯的罪行追诉时效应当单独计算,具体的追诉时效应根据他们各自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来确定。 例如,若犯罪行为呈现出持续或连贯状态,如非法拘禁他人等,那么追究时效就应该自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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