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有没有时效性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非法拘禁罪这类犯罪行为,实则存在着相应的追诉时效范围。
而所谓的“追诉时效”,即是根据法律条文的具体规范,对犯罪分子执行刑事惩罚的有效性时限。 一般而言,对于非法拘禁罪这一特定类型的犯罪行为,其法定最高刑罚可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程度。 据了解,根据我国《刑法》的严格要求,若某类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则针对此类犯罪行为所设置的追诉时效将为十五年。 然而,在此情况下,如果罪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正式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选择逃避侦查或审判的,那么他们将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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