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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帮信罪流水是如何认定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帮助信息犯罪活动中的流水识别问题上,其定义及标准确实具备一定的复杂性。
通常而言,所谓流水,即特指那些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资金流动的具体金额。
这些资金可能是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流转,比如银行内部转账,或是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所进行的交易等等。
在对流水做出评估和辨别时,相关人员需充分考虑各类影响因素,例如资金的原始来源以及最终的去处,交易之间的相对频繁程度及其规律性特点,是否出现了一些异常或者反常的交易行为等等。
在此过程中,对于合法性质的资金流动会予以相应剔除,只计算那些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部分。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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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4: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