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没有选举权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害社会治安侵犯的范围广泛,包含了众多具体的犯罪行为。
通常情况下,当被判定为有罪并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判决时,在执行期内该人员将失去选举权。 而若在审判过程中未被判定需接受此类处罚,那么他们便有权行使选举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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