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威胁算不算恐吓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口头威胁在特定情境中被视为具有潜在的刑事责任风险,然而,判断其是否实质上构成了威胁罪还需结合实际的案情细节以及威胁言论的内容与强度进行全面评估。
通常来讲,当口头威胁已经达到足以令他人感到极度恐惧,并对他们的日常生活、职业活动或人身安全等方面产生严重干扰时,便有可能触犯法律。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若存在任何形式的寻衅滋事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其中包括第二款所述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者。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情节恶劣”的判定,需要综合考量威胁手段的残忍程度、实施次数、所引发的后果等多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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