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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恐吓骚扰他人构成什么罪名怎么判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恐吓和骚扰他人的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该罪名特指那种肆无忌惮地发起挑衅,随意对他人进行暴力攻击、骚扰或任意毁坏、占有公私财产的行为,同时也包括在公共场合恶意起哄喧闹,严重干扰社会秩序的恶劣行为。
关于针对这种恐吓和骚扰他人构成的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标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只要存在任何一种寻衅滋事的行为,破坏了社会秩序,就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可以并处罚金。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具体的定罪量刑必须全面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行为手段、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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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6:4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