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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拿酒瓶子吓唬人属寻衅滋事罪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利用玻璃瓶进行恐吓行为是否能够对其准确认定为某项特定罪名,须依据其中涉及的具体情节以及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进行详细分析。
通常来讲,若此类不当行为并未产生出较为严重的社会秩序动荡,亦或是对他人人身安全及财产利益造成巨大损害,那么未必会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类犯罪。
然而,当此类行为所牵涉的情节格外严重时,例如频繁实施该种行径、导致公共空间秩序陷入至严重混乱状态等等,便极有可能被归入到寻衅滋事罪的范畴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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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2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