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没还是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信用卡未能如期偿还是否意味着构成欺诈罪的问题,答案并非绝对。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同持卡者存在非法意图,超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透支额度或期限,且经过发卡行两次催促之后,超过三个月依旧未能按期偿还欠款,则该行为有可能被确认为构成信用卡欺诈罪。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持卡者透支之后,能够积极地与发卡行进行沟通,明确表达其偿还债务的意愿,同时也在努力地逐渐偿还欠款,抑或是因为客观原因而导致无法按时偿还,那么这种情况一般不会被视为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