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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故意开车撞商场是不是寻衅滋事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故意驾车冲撞商业中心的行为,一旦构成犯罪,通常将被视为寻衅滋事罪。
然而,判断其实际构成罪名,仍需依据各方面综合考量。
所谓寻衅滋事罪,是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的犯罪行为之一。
这类罪行的定义是,在公共场合,行为人肆意挑动是非,随意对他人进行殴打、骚扰,或是任意损毁、占用他人财产,乃至在公众场合公然起哄闹事,让整个社会秩序处于极度混乱状态。
在此情形中,若驾驶者故意以冲撞购物中心为手段,以达到无理取闹、发泄个人情绪、炫耀自身强势等目的,并且导致购物中心内的财产遭受损害,同时也引发了公共秩序的混乱,那么这样的行为便有可能满足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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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3: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