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是否需要双方同意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聚众斗殴罪的构成条件中,并无必要获得参与者之间的共识。
此罪系因个人意图报复他人、树立强势地位或实施其他不良意图,从而招募多人结为帮派或组织相互进行暴力冲突,严重影响公共场所正常秩序之行为。 聚众斗殴罪的实质性危害在于它对于社会公共秩序的严重侵犯。 即便其中一方并非出于自愿加入到斗殴行列之中,然而若其参与了召集众多人开展暴力冲突的行动,则有理由被视为触犯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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