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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罪不算金额的情况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盗窃行为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基于被盗财物的价值进行判定:
一是实施了多次盗窃行为;
二是以非法方式潜入供他人居住的住宅内进行偷盗;
三是随身携带武器或危险物品进行偷盗;
四是在公共场合或公众交通工具上扒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其中,所谓“多次盗窃”,是指在过去两年以内,实施了至少三次盗窃行为;
“入户盗窃”则是指未经许可擅自侵入他人住宅,并在该处进行偷盗活动;
而“携带凶器盗窃”则是指在偷盗过程中携带了枪支、炸药、管制刀具等国家明令禁止私人持有和使用的危险物品,或者为实施违法犯罪目的而携带其他足以对他人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的器具进行偷盗;
至于“扒窃”,则是指在公共场所或公众交通工具上,趁人不备秘密窃取他人身上携带的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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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