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要提供哪些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所要求的证据范围普遍涵盖了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是犯罪主体的确立证据,譬如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件、职务认证等,以便进一步证实其具备行使职务权限的基本条件; 其次是证明侵占行为存在的关键证据,如财务记录、审计报告、银行往来明细等,通过这些证据可以揭示出公司财产遭受非法侵犯的具体情况; 第三则是关于犯罪嫌疑人侵占所得财物去向的证据,比如用来满足个人消费需求、进行投资活动等的相关记录; 最后是证人证言部分,这其中包括了公司内部员工、合作伙伴等人的证词,他们的证言将有助于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职务侵占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