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就要暂扣财产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开设赌场罪一事,关于是否暂扣其名下财产的问题,需依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通常而言,若案件侦查过程中存在必要性或法院认定有此必要时,便有权依法暂扣相关财产。 开办赌场罪属于性质极为恶劣的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财产的处置往往会全面权衡诸多因素,例如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涉案金额的大小、犯罪所得的归属等等。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犯罪分子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所有财物,均应予以追回或责令退还; 对于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则应立即归还; 对于违禁物品以及用于犯罪活动的个人财物,必须予以没收。 所有没收的财物与罚金,均须全数上交国家财政,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理。 值得强调的是,具体的财产处置方式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法律程序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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